根据《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使用管理办法》(财税〔2015〕72号)及《山东省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使用管理办法》(鲁财综〔2018〕31号)规定,现将枣庄市2024年度市直用人单位通过“全国残疾人按比例就业联网认证系统”审核认定安排残疾人就业情况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为2025年12月24日-12月30日,公示期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拨打电话0632-8180029。
附件:枣庄市2024年度市直用人单位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审核认定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