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3年度市本级用人单位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认定情况的公示
为提高用人单位安排残疾人就业积极性,扎实推进用人单位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工作,根据《残疾人就业条例》《关于促进残疾人按比例就业的意见》《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使用管理办法》《山东省残疾人就业办法》《山东省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使用管理办法》等有关政策规定和具体工作要求,现将枣庄市本级2023年度用人单位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情况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2025年1月6日至1月10日,公示期间,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请以电话或书面形式进行反映。
地址:枣庄市薛城区黑龙江路4766号
联系电话:0632-5362515
- 创建: 枣庄市残联
- 发表日期: 2025-01-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