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权力事项中的“一次办好”事项清单
附件1: | |||||||||||||||
行政权力事项中的“一次办好”事项清单 | |||||||||||||||
报送部门单位(盖章): | |||||||||||||||
序 号 |
办理项名称 | 对应的行政权力事项子项 | 对应的行政 权力事项 |
服务 对象 |
环节和流程 | 申请材料及数量 | 承诺完成时限 | 办理成本 | 是否为全程网办事项 | 是否为零跑腿事项 | 是否为“全省通办”“全市通办”或“全县(市、区)”通办事项 | 是否为受委托办理事项 | 备注 | ||
名称 | 编码 | 名称 | 编码 | ||||||||||||
1 | 残疾人的基本医疗、康复服务、必要的辅助器具给付 | 3704000505801 | 市残联下达资金计划,区(市)残联依据残疾人的康复需求,具体组织实施相应的康复项目。 | ||||||||||||
2 | 扶残助学 | 残疾学生及经济困难的残疾人家庭的子女接受学校教育给付 | 3704000505802 | 残疾人、低保残疾人家庭子女 | 由残疾人本人向所在区(市)残联提出申请;区(市)残联负责审核 | 残疾学生:残疾人证、身份证、录取通知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向所在区(市)提交申请,区(市)残联负责审核;低保残疾人家庭子女:残疾人证、残疾人身份证、子女身份证、录取通知书、低保证、户口本索引页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向所在区(市)残联提交申请,区(市)残联负责审核。 | 无 | 0 | 否 | 否 | 否 | ||||
3 | 贫困聋儿人工耳蜗(助听器)救助项目 | 3704000505803 | 市残联下达资金计划,区(市)残联依据残疾人的康复需求,具体组织实施相应的康复项目。 | ||||||||||||
4 | 确定残疾人就业安置比例 | 安排残疾人就业确认 | 3704000705801 | 涉及市直管理的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民办非企业单位(统称用人单位) | 用人单位申报 | 用人单位提交《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依法签订的一年以上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支付的工资和缴纳的社会保险凭据原件审核,一份复印件留存;用人单位填报统计报表 | 无 | 0 | 否 | 否 | 否 |
- 创建: 枣庄市残联
- 发表日期: 2018-07-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