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枣庄市第十次“全国爱耳日”宣传教育活动的通知

 

 

各区(市)残联、卫生局,市聋儿康复中心、市残疾人服务中心:

 

    3月3日是第十次“全国爱耳日”,今年活动主题是“关爱听力,正确使用助听器”。为进一步加大我市听力障碍预防和康复知识的普及与宣传力度,提高公众对助听器使用知识的知晓度,制定了《枣庄市第十次“全国爱耳日”宣传教育活动方案》,现将方案印发你们,请各区(市)加强领导,围绕活动主题,结合当地实际,认真组织实施好本次爱耳日宣传教育活动,并于3月10日前将开展爱耳日宣传教育活动的方案、资料、总结,以书面材料和电子邮件的形式报市残联康复部。

 

联系人:郑帅    联系电话:0632-3322684

邮件网址:zzclkfb@126.com.

 

 

二00九年二月十日

  

 

第十次“全国爱耳日”宣传活动方案

 

    2009年3月3日是第十次“全国爱耳日”。通过十年“全国爱耳日”宣传教育活动的开展,我市人民群众的爱耳护耳意识显著提高,有效的减少听力残疾的发生,提高了听力残疾的康复水平。我市现有听力残疾人约3万人,助听器是为听力残疾人士提供听力补偿与康复的重要手段,提高助听器使用率和服务水平是改善听力残疾康复服务状况,提高人民群众健康素质的重要途径。为进一步普及听力障碍预防与康复知识,增进听力残疾人士使用助听器、验配助听器的意识,中残联、卫生部等13部门共同将今年“全国爱耳日”宣传教育活动的主题确定为“关爱听力,正确使用助听器”。为让更多群众了解听力健康知识,让更多的听力残疾人及时正确的使用助听器,根据国家和省文件精神,特制定本方案。

 

一、活动主题

 

“关爱听力,正确使用助听器”。

    各区(市)要围绕这个主题,以深入贯彻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结合当地实际深入开展宣传教育及咨询活动,并积极动员各方面力量关爱听力残疾人。

 

二、活动形式和措施

 

(一)开展“关爱听力,正确使用助听器”宣传咨询活动

    3月3日上午,在繁华街道举办爱耳日宣传咨询日活动。设立市宣传咨询点三处(市残疾人综合服务中心、市立医院、市中区残联),组织市医疗、康复专家等人员参加,通过现场解答、义诊,发放宣传资料等,向社区居民和过往群众广泛宣传预防听力损失与耳病、保护听力健康、正确使用助听器的科普知识。地点设在各单位大门前或院内。

(二) 悬挂过路横标,张贴宣传画

    3月2日至4日在市区部分街道悬挂过路横标;三个宣传点和市残联的单位门口设立宣传牌或悬挂横标;在主要街道、医院张贴宣传画。

(三)医疗机构开展义诊活动

    3月3日全天,设有耳鼻喉科的医疗机构、开展助听器验配的康复机构要组织相关的宣传义诊活动。对听力障碍患者提供免费咨询、义诊、发放宣传材料等。(四)市听力语言康复服务站揭牌,向部分特困听力残疾人颁赠助听器

    3月3日上午,邀请市领导及相关部门同志为市听力语言康复服务站揭牌,仪式上向特困听力残疾人捐赠助听器。仪式后免费为听障者着检测听力,现场验配助听器并开展助听器优惠促销活动,

(五)市领导视察“爱耳日”活动现场

    3月3日上午,市政府领导带领市卫生局、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老龄办、市残联等有关部门负责人到咨询点视察“爱耳日”宣传教育工作。

(六)开展宣传报道活动

    3月3日在市级新闻媒体报纸、电视台、电台刊登播发我市聋儿康复典型,及有关防聋知识、标语口号,在《枣庄日报》“健康”新闻栏目刊登助听器使用相关知识;各新闻媒体记者跟踪采访报道本次活动情况。

 

(七)区(市)

 

    各区(市)要加强领导,根据实际情况精心组织第十次“全国爱耳日”宣传教育活动。深入城乡街道和农村的社区,因地制宜,创新形式,大力宣传爱耳护耳意识,普及正确使用助听器科学知识,突出贫困救助和康复服务的特点,积极开展全国爱耳日的宣传教育活动。

 

四、活动要求

 

 1、    加强领导,明确目标,精心组织。成立枣庄市第十次“全国爱耳日”宣传教育活动领导小组,负责活动的统筹协调和组织管理。枣庄市第十次全国“爱耳日”宣传教育活动领导小组名单如下:

 

组    长:     孔德贵  市残联理事长

副组长:  任怡春  市卫生局副局长

               王振义  市残联副理事长

               张志明  市残联副理事长

                  李 红  市残联纪检组长

               张光中  市残联副理事长

               张 华  市残联副调研员

成 员:胡乐勤  市卫生局医政科科长 

       王立强  市残联组联部主任

                李 玲  市残联康复部主任

                李忠全  市残疾人服务中心主任

                王宪宏  市康复中心副主任

 

2、各区(市)要成立“全国爱耳日”宣传教育活动组织机构,制定方案、明确分工、抓好落实,确保本次“爱耳日”宣传教育活动广泛、深入、扎实地展开。及时做好爱耳日宣传教育活动的总结工作,及时将活动情况、相关数据、图片资料、宣传报道材料,收集整理,并于3月10日前报市残联康复部。

 

五、宣传口号

 

——人人享有听力保健与康复

——保护听力正确验配助听器

——关爱听力正确使用助听器

——助听器帮你聆听美好世界

——助听器必须验配

——配戴助听器享受新生活

——加强助听器质量监控

——规范助听器验配服务

  • 创建: 枣庄市残联
  • 发表日期: 2013-0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