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第九次全国“爱耳日”宣传教育活动的通知(附方案)

 

枣康复办[2008]3号

 

 

各区(市)残联:

    2008年3月3日是第九次全国“爱耳日”,为进一步加大我市听力障碍预防和康复知识的普及与宣传力度,根据省残联下发的鲁康复办字[2008]2号文件要求,制定了《枣庄市第九次全国“爱耳日”宣传教育活动方案》,现将方案印发你们,请各区(市)加强领导,围绕“奥运精彩-我听到”的主题,结合当地实际,认真组织实施好本次爱耳日宣传教育活动,并于3月10日前将开展爱耳日宣传教育活动的方案、资料、总结,以书面材料和电子邮件的形式报市残联康复部。

    联系人:隋曼璐    联系电话:0632-3322684

    邮件网址:zzclkfb@126.com.

 

 

二00八年一月三十日

 

枣庄市开展第九次全国爱耳日宣传教育活动

方   案

 

    我市现有听力语言残疾人2万余人,听力损失与耳病不仅给这些人及其家庭带来巨大的痛苦,同时也影响到我市和谐家庭、和谐枣庄的建设。今年3月3日是第九次全国爱耳日,为进一步加大听力障碍预防与康复知识的普及,让更多群众了解听力健康知识,使更多的听力残疾人及时得到康复服务,有机会与健全人一起参与奥运、聆听奥运、喜迎北京奥运会和残奥会,为此,特制定枣庄市开展第九次全国爱耳日宣传教育活动方案。

一、爱耳日活动主题

奥运精彩—我听到

    各区(市)要围绕这个主题,在北京奥运会和残奥会即将召开之际,以深入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结合当地实际,组织开展宣传教育活动,积极动员社会各方面力量关爱听力残疾人。

二、活动形式和措施

(一)开展“奥运精彩—我听到”宣传咨”活动

    3月3日上午,在市繁华街道举办爱耳日宣传咨询日活动。设立市宣传咨询点三处(市残疾人综合服务中心、市立医院、市中区残联),组织市医疗、康复等有关单位专家医务人员参加,通过现场解答、义诊,发放宣传资料等,向社区居民和过往群众广泛宣传预防听力损失与耳病、保护听力健康的科普知识。地点设在各单位大门前或院内。

(二) 悬挂过路横标,张贴宣传画

    3月2日至4日在市区部分街道悬挂过路横标;三个宣传点和市残联的单位门口设立宣传牌或悬挂横标;在主要街道、医院张贴宣传画。

(三)医疗机构开展义诊活动

    3月3日全天,设有耳鼻喉科的医疗机构开展相关的宣传义诊活动。对听力障碍患者进行专家免费咨询、义诊、发放宣传材料等。

(四)召开座谈会、向部分特困听力残疾人颁赠助听器

    3月3日上午,组织有关12部门负责人在市残疾人综合服务中心举办第九次全国爱耳日宣传教育活动座谈会。购买30台助听器,对部分贫困听力残疾人实施救助,配戴助听器,帮助他们实现“融入奥运、聆听奥运、参与奥运、分享奥运”的梦想。

(五)市领导视察“爱耳日”活动现场

    3月3日上午,市政府领导带领市卫生局、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老龄办、市残联等有关部门负责人到咨询点视察“爱耳日”宣传教育工作。

(六)开展宣传报道活动

    在市级新闻媒体报纸、电视台、电台刊登播发有关防聋知识、标语口号,在《枣庄日报》“健康”新闻栏目刊登防聋知识;各新闻媒体记者跟踪采访报道本次活动情况。

(七)区(市)

    各区(市)要加强领导、明确目标,根据实际情况,精心组织第九次全国爱耳日宣传教育活动。制定方案,明确分工,深入城乡街道和农村的社区,因地制宜,创新形式,大力宣传爱耳护耳意识,充分体现人文奥运理念,突出贫困救助和康复服务的特点,积极开展全国爱耳日的宣传教育活动。

三、要求

    各区(市)要做好爱耳日宣传教育活动的总结工作,及时将活动情况、相关数据、图片资料、宣传报道材料,收集整理,并于3月10日前报市残联康复部。

    四、爱耳日宣传口号

——爱心启聪,聆听奥运

——关爱聋儿,共享奥运

——回归有声世界,共迎百年奥运

——救助贫困聋儿,共享人文奥运

——健康听力,绿色奥运

——畅听无碍,分享奥运

——自由畅听,共建和谐

  • 创建: 枣庄市残联
  • 发表日期: 2013-0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