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枣庄市肢体残疾康复“十一五”实施方案》的通知

 

 

 
 

 

枣   庄   市   卫   生  局

枣   庄   市   民   政  局

枣   庄   市   教   育  局

枣   庄   市   财   政  局

枣庄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枣  庄  市  妇  女  联  合  会

枣 庄 市 残 疾 人联 合  会

 

枣残联〔2007〕53号

 

 

各区(市)卫生局、民政局、教育局、财政局、人口计生委、妇联、残联、市高新区社会事业局:

 

    为做好“十一五”期间肢体残疾康复工作,根据省卫生厅等7部门《关于印发<山东省肢体残疾康复“十一五”实施方案>的通知》和《枣庄市残疾人事业“十一五”发展规划》,制定了《枣庄市视力残疾康复“十一五”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市卫生局           市民政局         市教育局

 

 

 

市财政局        市人口计生委         市妇联

 

 

 市残联

 

二00七年六月二十八日

 

 枣庄市肢体残疾康复“十一五”实施方案

 

    一、背景

    康复是帮助残疾人恢复和补偿生理机能,增强生活自理和社会适应能力,平等参与社会生活的基础。半数以上的肢体残疾人可以通过康复训练改善或补偿功能。在肢体残疾儿童中约有13%需要进行矫治手术。我市有肢体残疾人约6万人,“十五”期间,训练脑瘫儿童108名;训练肢残者522名;装配普及型小腿假肢125例;为麻风畸残患者实施矫治手术100例。肢体残疾人、特别是贫困肢体残疾儿童的康复状况亟待改善。

    为进一步做好肢体残疾康复工作,依据《山东省肢体残疾康复“十一五”实施方案》和《枣庄市残疾人事业“十一五”发展规划》,制定本实施方案。

    二、任务目标

    一一实施贫困肢体残疾儿童矫治手术20例。

    一一通过机构对 42名肢体残疾儿童进行康复训练。

    一一对390名成年肢体残疾人开展社区康复训练。

    三、主要措施

     1、完善社会化康复训练服务体系

     (1)加强组织管理

     坚持政府领导、部门配合、各司其职的社会化工作方式。市、区(市)残疾人康复工作办公室协调当地政府有关部门,制定工作计划,部署任务指标,组织实施并进行督导检查,协调相关部门做好优惠政策的落实。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和残联密切配合,共同负责组织手术医疗队,选择手术定点医院,督导检查矫治手术医疗工作。

    (2)加强技术指导

    建立和完善市肢体残疾康复技术指导中心,发挥技术资源中心作用,承担全市肢体残疾康复技术指导、专业技术骨干培训和实用康复技术的研究推广。

    各区(市)依托医院或残疾人康复机构,建立区级肢体残疾康复技术指导中心,协助实施辖区内肢体残疾康复工作计划,承担康复训练任务,开展技术指导和社区、家庭康复人员培训。

    (3)完善服务网络

    二级以上综合医院普遍建立康复医学科,城乡基层卫生机构普遍开展肢体残疾康复训练,对肢体残疾人进行社区、家庭康复训练指导。

    在市、区(市)残疾人综合服务中心建立肢体残疾训练康复部,培养技术骨干,加大经费投入,开展适宜的康复训练项目;积极创造条件,依托乡镇(街道)卫生院,开展肢体残疾康复训练,指导社区、家庭开展训练服务;社区(村)康复员,负责摸底筛查、建档立卡,宣传康复知识,提供转介服务。

    2、实施贫困肢体残疾儿童矫治手术

    选择定点医疗机构,为具备手术适应症贫困肢体残疾儿童实施矫治手术。各级残联负责病源筛查,协调组织实施贫困肢残儿童矫治手术,做好术后辅助器具配备工作;承担手术任务的定点医疗机构负责实施手术,进行术后随访,指导术后康复训练,提供辅助器具配备咨询服务。

3、开展肢体残疾儿童机构康复训练。

    二级以上综合医院康复科及市、区(市)残疾人综合服务中心,为脑瘫和其它肢体残疾儿童提供运动功能、姿势矫正、语言交往、生活自理方面的康复训练和引导式教育,适时选配辅助器具,并对康复效果进行阶段评估,提高康复训练质量。

    4、开展技术培训,普及康复知识

   市医院康复科和残联康复中心有计划地举办培训班及进修班,为当地培训肢体残疾康复师资和业务骨干,指导区(市)进行业务培训。

    区(市)组织乡镇(街道)、社区(村)康复人员培训工作,每个基层康复训练服务机构要有一名能胜任工作的康复人员。广泛开展宣传普及康复知识,使广大残疾人和残疾人亲友掌握基本康复训练方法,提高康复意识,确保训练质量。

    四、经费

    各级要根据承担任务量和当地肢残者康复需求,加大投入,配备工作经费,用于摸底调查、建档立卡、人员培训、宣传活动、社区康复工作经费及贫困康复对象康复费用补贴和康复员补助等。

    五、检查统计

    1、检查

    2008年进行肢体残疾康复工作中期检查;2010年进行全面检查验收。

    2、统计

    按照中国残疾人事业统计报表要求,上报统计报表。

 

附表:枣庄市肢体残疾康复训练“十一五”任务分配表

 

 

 枣庄市肢体残疾康复训练“十一五”任务分配表

 

区(市)

贫困肢残儿童

矫治手术任务

肢体康复

训练

(社区/家庭)

肢体残疾儿童康复训练(机构)

合计

2008年

2010年

滕州市

6

3

3

80

20

薛城区

4

2

2

30

7

市中区

3

2

1

25

7

峄城区

2

1

1

20

5

山亭区

3

1

2

20

5

台儿庄区

2

1

1

25

6

合   计

20

10

10

400

50

 

 

  • 创建:枣庄市残联
  • 发表日期:2012-12-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