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枣庄市听力语言残疾康复“十一五”实施方案》的通知

 

 

 
 

 

枣   庄   市   卫   生  局

枣   庄   市   民   政  局

枣   庄   市   教   育  局

枣   庄   市   财   政  局

枣庄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枣庄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枣  庄  市  妇  女  联  合  会

枣庄市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

枣 庄 市 残 疾 人联 合 会

 

枣残联〔2007〕51号

 

 

 

各区(市)卫生局、民政局、教育局、财政局、人口计生委、食品药品监管局、妇联、老龄办、残联,市高新区社会事业局:

    为做好“十一五”期间听力语言康复工作,根据省卫生厅等9部门《关于印发<山东省听力语言残疾康复“十一五”实施方案>的通知》和《枣庄市残疾人事业“十一五”发展规划》,制定了《枣庄市听力语言残疾康复“十一五”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市卫生局          市民政局          市教育局

 

 

 

市财政局        市人口计生委     市食品药品监管局

 

 

 

市妇联           市老龄办             市残联

 

 

二00七年六月二十八日

枣庄市听力语言康复工作 “十一五”实施方案

 

    一、背景

    我市有听力语言残疾人3.2万余人,占全市残疾人数的24 %,每年新增听力障碍儿童约100名。全市现有注册语训部6个,语训班点近20个,形成了以市、区(市)注册聋儿语训部为龙头,社区语训班(点)、聋儿家庭为基础的康复工作网络。“十五”期间,全市对495名聋儿进行听力语言康复训练,培训聋儿家长572名,救助贫困聋儿160余人。虽然我市聋儿康复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果,但还有很多的贫困听力语言残疾人没有配戴助听器,大多数的成年听力语言残疾人没有及时得到听力语言康复服务。

    为进一步做好“十一五”听力语言康复工作,使更多听力语言残疾人得到康复,根据《山东省听力语言残疾康复“十一五”实施方案》和《枣庄市残疾人事业“十一五”发展规划》,制定本实施方案。

    二、任务目标

    对240 名聋儿进行听力语言康复训练;为20名贫困聋儿免费配戴助听器并补贴康复训练经费;对240名聋儿家长进行培训;开展成年听力语言残疾人康复工作试点。

    三、主要措施

    1、加强组织管理

    市、区(市)残疾人康复工作办公室负责制定听力语言康复工作计划、组织实施,做好督导检查工作。卫生、民政、教育等有关部门要予以配合支持。

2、加强技术指导

市、区(市)两级聋儿康复机构要充分发挥技术资源中心作用,承担辖区内听力语言康复技术指导、专业技术骨干培训和家长培训、社区指导等工作,指导聋儿康复工作。

3、完善聋儿康复工作服务体系

   -- 完善市级聋儿康复中心建设,开展耳聋预防、听力筛查、康复咨询指导、助听器选配、听力语言训练等一体化服务工作,积极开展“听力重建启聪行动”项目。健全区(市)聋儿语训学校听觉康复、语言训练和社区指导三项业务功能。坚持社会化工作原则,巩固已有的听力语言康复语训班点,引导、扶持、规范社会兴办聋儿康复机构,使大多数聋儿能够就地就便进行康复训练。

     --进一步完善聋儿早期干预工作制度。发挥卫生妇幼保健网和计生部门基层网络的作用,开展新生儿听力筛查工作,做到新生儿听力障碍的早发现、早干预、早康复。

    --市、区(市)设立聋儿家长学校,培训聋儿家长,指导开展聋儿家庭训练工作。

4、开展成年听力语言康复试点工作

    各级聋儿康复机构要将听力语言康复业务拓宽,面向成年人开展耳聋预防宣传、听力测试、康复咨询指导、助听器验配等技术服务工作。条件好的聋儿康复机构改设听力语言康复中心,面向成年听力语言残疾人,开展耳聋预防、听力筛查、康复咨询指导,助听器验配等工作。市聋儿康复中心要设立听力语言康复门诊,为成年人提供听力检测、耳病筛查、助听器验配等工作,与技术专家组组成医疗小分队,深入基层社区,为成年听力语言残疾人提供康复技术服务。

5、开展贫困聋儿康复救助。对20名贫困聋儿进行专项救助,免费配发助听器并补贴康复训练经费。市残疾人康复工作办公室负责救助工作的组织实施,各级残联会同聋儿康复机构负责贫困听力语言残疾人摸底调查及审核工作,聋儿康复机构负责组织助听器验配工作,并对筛查出的聋儿进行康复训练。实施“听力重建启聪行动”项目,对符合条件的聋儿给以人工耳蜗植入手术救助。

    各级民政、卫生、残联,要加强对贫困聋儿的康复救助工作,多方筹措经费,开展多种形式的救助活动。

5、开展耳聋预防宣传,普及耳聋防治知识

    以“爱耳日”、“助残日”、“聋人节”等为契机,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教育活动。发放普及读物、宣传画册、教学光盘、知识读本等,传授耳聋预防与康复知识;在农村偏远地区,利用广播、电视,普及宣传预防知识,提高公众听力保健意识,减少听力语言残疾的发生。

    四、经费

    1、中央、省经费:主要用于康复训练、家长培训、贫困聋儿救助,组织协调、组派小分队、登记统计补贴。

    2、市、区(市)根据当地任务和康复工作需要,投入专项经费,主要用于听力语言康复机构建设,聋儿康复训练、家长培训、贫困聋儿筛查、组织协调、康复工作人员补助等。                 

五、检查统计

    1、检查

    2008午进行听力语言康复工作中期检查;2010年进行全面检查验收。

    2、统计

    按照中国残疾人事业统计报表的要求,上报统计报表。

 

附表:枣庄市听力语言康复工作“十一五”任务分配表

 

 枣庄市听力语言康复工作“十一五”任务分配表

 

单   位

新收训聋儿任务数(名)

 

聋儿家

长培训

任务数(名)

专项救助贫困聋儿任务数(名)

聋儿康

复训练

任务数(名)

 

合  计

 

(名)

滕州市

5

75

80

80

薛城区

3

25

28

28

市中区

2

15

17

17

山亭区

2

15

17

17

峄城区

2

15

17

17

台儿庄区

3

25

28

28

市康复中心

3

50

53

53

合  计

20

220

240

240

 

  • 创建:枣庄市残联
  • 发表日期:2012-12-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