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枣庄市视力残疾康复“十一五”实施方案》的通知
枣 庄 市 卫 生 局 枣 庄 市 民 政 局 枣 庄 市 财 政 局 枣 庄 市 教 育 局 枣 庄 市 残 疾 人联 合 会
枣残联〔2007〕50 号
各区(市)卫生局、民政局、教育局、财政局、残联、市高新区社会事业局:
为做好“十一五”期间视力残疾康复工作,根据省卫生厅等5部门《关于印发<山东省视力残疾康复“十一五”实施方案>的通知》和《枣庄市残疾人事业“十一五”发展规划》,制定了《枣庄市视力残疾康复“十一五”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市卫生局 市民政局 市教育局
市财政局 市残联
二00七年六月二十八日 枣庄市视力残疾康复“十一五”实施方案
一、背景 我市现有视力残疾2.1万余人,白内障是首要致盲因素,随着人口增长和老龄化等因素,每年全市新增白内障患者约2000名;其中低视力1.7万人,大多数未能得到有效的康复服务。 “十五”期间,全市完成白内障复明手术10408例,其中为贫困患者施行免费手术480例;为347名低视力者配用助视器。为进一步做好视力残疾康复工作,依据省卫生厅等部门《关于印发<视力残疾康复“十一五”实施方案>的通知》和《枣庄市残疾人事业“十一五”发展规划》,制定本实施方案。 二、任务目标 一一完成白内障复明手术1万例,为2000名贫困患者免费手术,用2-3年的时间完成白内障无障碍市创建工作,实现白内障患者“人人享有康复服务”的目标,人工晶体植入率达90%以上,脱残率达95%以上。 一一为300名低视力者配用助视器,培训100名低视力者家长,在区(市)以上的残疾人综合服务设施内设立低视力康复部。 一一启动盲人定向行走训练工作,指导160名盲人开展定向行走训练。 三、主要措施 (一)白内障复明 一一城市社区、农村基层卫生机构做好眼病筛查、知识普及、白内障患者手术转介服务工作。 一一各级白内障复明医院眼科为具备手术指征的白内障患者施行复明手术,复明机构人工晶体植入率不低于90%,脱残率达95%以上。 一一基层残联协同当地卫生部门,对属地内白内障患者进行摸底调查,重点组织贫困患者就地就近实施复明手术,并给予一定的照顾、优惠。 一一凡参加城镇职工医疗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患者,按规定对其白内障手术费用予以报销;贫困患者手术费用,纳入城市、农村医疗救助范围;同时,大力开展贫困患者手术专项救助活动。 一一开展创建白内障无障碍市活动。各级卫生、民政、财政、残联等部门将白内障复明工作纳入职责范畴,相互配合,形成白内障防治工作长效机制。财政部门:负责复明工作经费的计划、筹措和审批,确定专项救助资金,保证白内障复明工作的正常运转,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卫生部门:加强对复明机构的管理,抓好区级医院眼科建设,搞好技术人员培训,提高医疗技术水平,使大部分白内障患者能就地就近实施复明手术;残联:负责制定复明工作计划,组织指导各区(市)做好病员调查、筛查工作,配合卫生部门做好定点医院的复明手术工作;做好贫困白内障患者免费复明手术的审批及复明工作专项资金的管理使用等工作。 建立由医院眼科、眼镜店、盲校、残联康复机构及社区相结合的低视力康复工作网络。市、区(市)至少有一家医院眼科和一处眼镜店开展低视力检查和助视器验配工作。 一一各级卫生、教育、残联等部门将低视力康复工作纳入职责范畴,各司其职,形成协调运作的工作机制。 一一卫生部门将低视力康复工作纳入医院眼科工作范畴,明确眼科医生在低视力康复工作中的职责,抓好眼科医生低视力康复技术培训。市、区(市)级医院眼科普遍开展低视力康复工作,做好低视力检查诊断、助视器验配、训练指导、转介服务和随访指导等工作。 一一盲校、特殊学校(盲聋合校)抓好低视力学生的康复工作,开展低视力儿童家长培训。 一一各级残联负责组织贫困低视力者验光配镜工作。在市、区(市)级残疾人综合服务设施内,设立低视力康复部,开展低视力验光、助视器验配和使用训练及助视器展示、供应服务。 一一引导、鼓励眼镜店设立助视器销售专柜,提供验光、助视器验配和使用训练服务。 一一社区康复机构开展低视力防治宣传教育、低视力者康复需求调查及低视力儿童家长培训等工作。 一一各级残疾人用品用具站做好助视器供应工作,提供信息服务,形成助视器供应服务网络。 (三)盲人定向行走训练服务 一一教育、卫生、民政、残联等部门要将盲人定向行走训练纳入相应工作职责,相互支持、配合。 一一各级残联负责做好计划与组织协调工作;特殊教育学校、残疾人康复机构、社区及家庭,针对不同年龄盲人开展定向行走训练。 一一残疾人用品用具供应单位,为盲人提供定向行走辅助用具。 经过定向行走训练的盲人,适合就业的,要积极给予安置。 (四)技术人员培训 一一市卫生局、残联负责组织培训白内障复明、低视力康复和盲人定向行走训练技术骨干。区(市)要做好基层有关人员的培训工作。 一一建立市、区(市)白内障复明、低视力康复、盲人定向行走训练技术指导中心(站)。 (五)宣传教育 各级有关部门、单位共同开展防盲治盲宣传教育活动,组织好每年“全国爱眼日”宣传活动。通过举办知识讲座、发放宣传画、制作公益广告、开展义诊咨询等,多形式、多渠道地宣传视力残疾预防和康复知识,提高广大群众的防盲治盲意识。 四、经费 (一)中央、省经费:主要用于视力残疾人筛查、贫困白内障患者手术、贫困低视力者康复、盲人定向行走训练及购置导盲用具、组织协调、宣传教育、技术培训、登记统计、数据库管理及白内障无障碍建设补贴。 (二)地方经费:市、区(市)根据任务和康复工作需求,安排工作经费,主要用于贫困白内障和低视力医疗康复、低视力儿童家长培训、盲人定向行走训练、组织协调、登记统计、康复工作人员补贴及创建白内障无障碍市、区(市)补贴。 五、检查统计 (一)检 查 2008年进行视力残疾康复工作中期检查,2010年全面检查验收。 (二)统计 按照中国残疾人事业统计报表的要求,上报统计报表。
附表:枣庄市视力残疾康复工作 “十一五”任务分配表
枣庄市视力残疾康复工作 “十一五”任务分配表
注:薛城区任务数包含市高新区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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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创建: 枣庄市残联
- 发表日期: 2012-12-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