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成立枣庄市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工作年审领导小组的通知

 

枣庄市人民政府

残疾人工作委员会文件

 

枣残工委[2015] 2号

 


 

 

市直各部门、各人民团体、各企事业单位、各驻枣市属以上单位、枣庄高新区:

  为了认真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残疾人就业条例》、《山东省残疾人就业办法》、《枣庄市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办法》和《枣庄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由地税部门代收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有关问题的通知》精神,市政府残疾人工作委员会决定,对市直机关团体、企事业及驻枣市属以上各单位、枣庄高新区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工作进行年审。为加强对这项工作的领导,经研究决定,成立枣庄市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工作年审领导小组。

  组 长:王国华  市残联理事长

  副组长:徐春梅  市财政局副局长 

      孙中洲  市地税局副局长

      吕  飞  市人力资源服务中心主任

      邵  涛   市卫生局副调研员

      张光忠 市残联副理事长

  成 员:宋 杰  市财政局社保科科长

      谢承进  市地税局国际税务科科长

      刘宪陵  市人力资源服务中心就业指导科副科长

      卢 伟  市卫生局医政科科长

      褚庆猷  市残联教就部主任

      尹玉梅  市残疾人就业服务中心主任

      艾德伟  市残疾人就业服务中心副主任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残联,张光忠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褚庆猷、尹玉梅、艾德伟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

 

 

 

2015年4月2日

 

 

 

主题词  就业年审  领导小组  通知


 

抄报:省残联、市政府分管副市长、中共枣庄市纪委派驻第二纪检组

市政府残工委秘书处                2015年4月2日       印1000份


 

  • 创建:枣庄市残联
  • 发表日期:2015-04-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