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2015年枣庄市残疾人工作要点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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枣残联〔2015〕8号


 

各区(市)残联,机关各部室、直属各单位:

     现将《2015年枣庄市残疾人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枣庄市残疾人联合会

2015年3月4日

 

2015年枣庄市残疾人工作要点

 

  2015年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开局之年,也是“十二五”规划的收官和“十三五”规划的谋划之年。全市残疾人工作的总体思路是: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以及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精神,加快推进残疾人奔小康进程,以残疾人康复中心建设和残疾人合法权益保障工作为重点,扎实开展“基础管理建设年”活动,圆满完成“十二五”规划的各项目标任务,精心编制“十三五”规划,努力推动我市残疾人事业在新的起点上再上新台阶。

  一、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精神,扎实落实关于残疾人工作的新部署、新要求

  把学习贯彻四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精神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重要政治任务,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生动活泼的学习宣传贯彻活动。立足残疾人工作实际,自觉用全会精神统一思想、凝聚共识、指导行动,切实把中央和省、市委的新部署、新要求落实到残疾人工作中,打牢依法依规办事的思想基础。

  二、重点抓好残疾人康复中心建设和残疾人合法权益保障工作,推动残疾人整体工作的开展

  (一)加强残疾人康复中心建设。2015年是“十二五”发展规划最后一年,也是各级残疾人康复中心建设关键年。市残联要加快市级残疾人康复中心建设,发挥市级残疾人康复机构的示范窗口、技术资源中心和人才培训基地作用。根据人口分布和实际需求,按照县级不少于50张床位、建筑面积不少于3000平方米的要求,通过新建、改扩建等方式,各区(市)至少建成1处骨干型、标准化的残疾人专业康复机构。

  (二)做好残疾人合法权益保障工作。认真梳理涉及残疾人权益保障的现行法规政策,针对《山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办法》中尚未落实到位的残疾人免费乘坐市内公共交通工具;听力残疾人减半交纳移动通讯工具信息费;视力残疾人、听力残疾人、言语残疾人家庭免收电视初装费,减半交纳基本收视维护费;实行收费的公园、展览馆等公共场所,对残疾人免费或者优惠开放等条款,采取各种措施,加大落实力度,积极协调政府督查室对有关部门进行督导落实,积极推动人大、政协开展执法检查、视察和调研活动。确定残疾人驾驶汽车培训基地,开展残疾人驾驶汽车培训工作。

  三、全面贯彻落实残疾人“整体赶平均、共同奔小康”工程实施方案,加快推进残疾人奔小康进程

  贯彻落实《山东省残疾人“整体赶平均、共同奔小康”行动方案(2014-2017年)》,制定出台《枣庄市残疾人“整体赶平均、共同奔小康”行动实施意见(2015-2017年)》,推动将残疾人奔康工作列入政府各部门各单位业务工作,明确牵头单位和责任单位,强化监督指导,确保各项措施落实到位。

  (一)保障残疾人基本生活。以贫困、重度残疾人基本生活保障为重点,推动残疾人普遍享受普惠性民生保障政策,抓好残疾人特惠政策的落实。有条件的区(市),要在提高补贴标准、增加补贴项目、扩大受益人群上制定落实更积极的扶持措施。推动落实成年未婚贫困重度残疾人单独纳入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确保符合条件的残疾人应保尽保。落实好残疾人生活补贴和护理补贴政策,将生活补贴标准提高到每人每月80元,将护理补贴范围扩大到就业年龄段二级以上智力、精神和肢体残疾人。继续做好参加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的重度残疾人提前5年领取养老金工作,探索为重度残疾人购买意外伤害保险。继续实施“阳光家园计划”,探索政府购买托养服务的新途径,逐步建立残疾人托养服务制度。

  (二)促进残疾人就业创业。贯彻落实《中共中央组织部等7部门关于促进残疾人按比例就业的意见》、《山东省残疾人就业办法》,推动执行“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及国有企业要带头安置残疾人”,逐步建立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岗位预留制度。完成580名城镇残疾人实名制就业任务。探索对超比例安置残疾人就业的用人单位奖励机制,适时制定出台超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单位奖励办法。继续实施“百千万残疾人就业创业扶贫工程”,加大对就业扶贫基地、创业标兵和致富能手的扶持力度,加强对就业扶贫基地的绩效评估。各区(市)年内至少新建扶持2-3个就业扶贫基地,培育不少于5名创业标兵和致富能手。继续做好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指导工作。

  (三)抓好农村残疾人扶贫工作。大力实施《枣庄市农村残疾人扶贫开发规划(2011-2020年)》,切实将农村贫困残疾人纳入精准扶贫工作机制和贫困监测体系,推动将有扶贫潜力的困难残疾人家庭纳入重点扶持范围。实施“基层党组织结对助残扶贫工程”、“第一书记”帮包村助残致富奔小康项目,加强督导检查,总结推广典型经验。

  (四)加强残疾人康复服务。大力实施0-6岁残疾儿童抢救性康复救助项目,推动建立0-6岁儿童残疾筛查及康复救助工作长效机制。健全完善康复保障政策,逐步将残疾儿童康复服务纳入居民医疗保险范围,将符合条件的康复机构纳入医保定点机构,推动建立残疾儿童康复生活补贴制度。继续开展各类残疾人康复救助工作,深入开展贫困精神病患者医疗救助、贫困白内障患者复明手术救助、贫困残疾人辅具适配等康复救助项目。加强康复机构建设和管理,促进残疾人康复机构与卫生计生等部门所属和社会办康复机构的合作,提高民办康复机构服务管理水平,促进康复机构多元化发展。实施康复人才建设工程,建立全市残联系统康复人才信息库,依托康复人才队伍逐步开展残疾人心理康复工作。加强康复人才培养基地建设,推动建立康复人才引进、使用、考评、晋升、奖惩等机制,组织培养高端康复管理人才、学科带头人和专业技术骨干。推动将残疾人社区康复纳入社区建设、社区服务、社区卫生等基本公共服务体系,按照人均每年不少于1.0 元、0.8 元、0.6 元的标准落实社区康复经费,完成残疾人康复需求(调查)人数不低于总人口的2%的任务,重点推动农村示范社区建设和社区家长学校工作,做好重点领域主题宣传,普及残疾预防和康复知识。做好政府购买残疾人康复服务试点,推动将残疾儿童筛查、诊断、抢救性康复、辅助器具适配等纳入试点项目目录。

  (五)做好残疾人教育培训工作。落实《枣庄市特殊教育提升计划(2014-2016年)》,完善未入学残疾儿童少年调查统计和通报制度,推动实名登记未入学残疾儿童少年就近入学。做好扶残助学项目工作,加大对残疾大学生的救助力度。指导做好残疾人技能培训工作,完成210名残疾农民工技能培训和400名农村残疾人实用技术培训任务。

  四、扎实开展“基础管理建设年”活动,提高残联组织服务能力

  (一)加强残联组织和干部队伍建设。继续实施“强基育人”工程和“双百争创”活动,开展基层残联规范化建设检查和基层残疾人工作者能力提升活动。加强专职干事(委员)队伍建设,进一步完善选聘考核机制,探索建立专职委员工作津贴基本保障制度,全面开展网上系统学习和能力培训工作。加强各级残联领导班子建设,切实履行干部协管职责,建立与党委组织部门的日常沟通联系机制。加强残疾人干部选拔配备工作,逐步建立优秀残疾人工作者人才库。大力培训专职、专业的残疾人工作者队伍,重点办好基层残联理事长和残疾人专职干事教育培训班。深入推进青年志愿者助残“阳光行动”, 积极培育助残志愿者组织,不断丰富志愿助残服务的形式和内容。加强市、区(市)协会联动,激发各级专门协会工作活力,落实经费、场地、人员保障,打造贴近残疾人需求、具有示范性的品牌活动,提升专门协会的服务能力和水平。

  (二)圆满完成专项调查工作任务。逐人逐户进行入户调查,做到乡(镇、街道)不漏村(社区)、村(社区)不漏户、户不漏人、人不漏项。做好数据录入工作,逐级考核验收,逐层落实残工委、残联主要负责人“双签字”制度。建立健全残疾人基本服务状况与需求的动态更新机制。

  (三)加强建章立制。全面梳理现有规章制度,有针对性地加以完善和规范并抓好落实。进一步落实项目实施与监管责任,抓好康复、教育、就业、扶贫、无障碍等重点服务项目的绩效分析和跟踪考核,推进资金监管、项目运作的制度化建设,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实行政府采购内部责任制,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行为。

  (四)加强理论研究和信息化建设。结合残疾人“整体赶平均,共同奔小康”、“残疾人基本服务状况和需求专项调查”等重大活动,采取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利用社会力量开展课题研究。继续组织参加省残联第十三届残疾人事业论文评选活动。适应信息化建设的新趋势,积极探索推进信息化建设的新途径,提高残疾人事业信息化水平。

五、认真抓好残疾人信访、法律救助和宣传文体等工作,不断优化残疾人事业发展环境

  (一)做好残疾人信访和法律救助工作。加快推进残疾人法律服务工作,市、区(市)成立残疾人法律救助工作协调领导小组,设立法律救助工作中心(站),为有需求的残疾人提供法律服务。加强对残疾人证下放后的监督管理,加大责任追究力度,各区(市)要确保残疾人证办理规范、真实。推进信访工作规范化建设,各级残联要有专职信访人员、有独立接待场所、有适当工作经费。

  (二)加大残疾人事业宣传力度。围绕残疾人事业重要政策、重大事件、重要活动,抓住重要节点、重要媒体,推动市和区(市)媒体上下联动,形成宣传合力。配合省开展“百家媒体走基层”活动,集中采访、报道残疾人事业。提升广播电台共享阳光残疾人专题节目和枣庄日报社春天的事业专栏质量,巩固残疾人事业宣传阵地。组织“全国助残日”宣传活动,深入挖掘残疾人典型事迹和残疾人工作先进经验。

  (三)做好残疾人文化工作。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关于加强残疾人文化建设的意见》,将残疾人文化建设纳入公共文化服务体系。抓好残疾人文化体育工作示范培育工作,开展残疾人文化艺术人才调查,设立残疾人艺术人才培养基地。加快推进残疾人文化产业发展,培育扶持残疾人文化产业示范基地和文化创业、从业培训基地,广泛开展残疾人文化创业、从业能力培训。开展残疾人文化周活动,全面推进市、区(市)两级公共图书馆盲人阅览室建设,确保年底前各级公共图书馆全部建立盲人阅览室。配合省做好第七届全国残疾人特殊学校学生艺术汇演参赛工作。

  (四)加强残疾人体育工作。组织开展“残疾人健身周”和“全国特奥日”活动,推动残疾人群众性体育活动的开展。加大残疾人体育健身指导员培训力度,培育一批“残疾人自强健身示范点”。加强残疾人体育训练基地建设,制定残疾人体育经费管理使用办法,规范残疾人体育训练基地的管理和运作。建立完善优秀残疾人运动员培养选拔机制,认真选拔、训练运动员,配合省积极备战第九届全国残疾人运动会和第十四届世界夏季特奥运动会。

  六、全面总结残疾人事业“十二五”发展规划落实情况,科学编制“十三五”规划

  对照《枣庄市残疾人事业“十二五”发展规划》、基本公共服务行动计划残疾人服务专章确定的任务目标,逐一梳理盘点,逐项抓好落实。搞好“十二五”规划检查评估,认真总结“十二五”取得的成效、经验和存在的问题。紧扣加快推进残疾人小康进程要求,深入开展“十三五”规划和基本公共服务“十三五”规划残疾人服务专章的调研、论证、编制工作,努力将残疾人事业纳入经济社会发展的总体规划。

 

 

  • 创建:枣庄市政府
  • 发表日期:2015-03-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