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枣庄市残联 2014年政务信息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

 

 

直属各单位、机关各部室:

    现将《枣庄市残联 2014年政务信息公开工作要点》印发你们,请认真按要求做好相关工作。

 

   2014年8月25日

 

 

枣庄市残联 2014年政务信息公开工作要点

 

    根据《枣庄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全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枣政办发[2014]27号)精神,结合单位实际,制定本工作要点。

    总体要求是: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和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进一步加强《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实施力度,加强队伍建设、深化公开内容、完善工作制度、规范公开流程、优化公开渠道,更好更全面地利用好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开展残疾人工作。今年抓好以下工作:

一、强化组织领导,确保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基础更加扎实。

    1、进一步落实工作职责。进一步强化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领导,认真落实《条例》赋予的职责,保障必要经费。结合实际,至少配备1名兼职人员,积极组织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

    2、切实抓好日常工作。切实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常态化、规范化轨道,认真做好月度报送、年报发布和简报信息报送、《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和网站信息更新发布等工作。

二、深化政务信息公开,切实服务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大局

    1、稳步推进重点内容公开。根据市委、市政府的有关规定和要求,在原有主动公开的基础上,不断拓展信息公开范围。及时公开行政机关职责、内设机构、领导分工和公开目录;稳步推进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减缓审批信息公开、残疾人证核发程序、财政预决算信息和“三公”经费信息公开,进一步提高公众对残疾人工作相关信息的知晓度,为我市经济社会发展营造更加良好的政务环境。

    2、逐步推进公共服务信息公开。逐步推进我市残疾人工作在项目、资金、政策、服务等方面信息的公开,逐步公开我单位在提供社会公共服务过程中制作、获取的信息,同时不断促进政府信息公开的规范化、制度化建设。

    3、进一步规范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机制,进一步畅通依申请公开渠道。严格按照《条例》要求,及时审核受理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照《条例》规定向行政机关提交的申请,并按照《条例》和有关制度对依申请公开程序规定,结合申请人要求,采取电子邮件、传真、纸质、电话等方式,在规定时限内予以答复。对于经审核后属于不能公开的申请事项,坚持依法有据、严谨规范、慎重稳妥的原则,主动与申请人沟通,采取灵活的方式、方法,耐心细致处理好申请。

三、强化监督考核,不断健全政府信息公开长效机制

    1、切实抓好业务培训。坚持以培训为抓手,积极参加政府信息公开业务培训,切实提升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的业务素质和工作水平。

    2、进一步完善考核评分机制。不断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年度目标考核的评估指标,进一步细化考评标准,将日常评分和年底考核有机结合,不断提升政府信息公开考核评分机制的科学性和规范性。

 

  附:枣庄市残联 2014年政务信息公开工作任务分解表

 

枣庄市残联 2014年政务信息公开工作任务分解表

 

 

 

 

工作任务

 

任务分解

 

    责任单位

 

进度要求

 

  备注

1、主动公开信息

市残联机关职责、内设机构、领导分工和所属事业单位相关信息等

        办公室

 直属各单位

全年开展

 

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减缓审批程序

 行政审批窗口

10月底前完成

 

残疾人证核发程序

        组联部

 行政审批窗口

全年开展

 

2、财政资金信息

财政预决算和“三公”经费预算

        办公室

12月底全年前完成

 

3、公共服务信息

残疾人救助项目相关信息

    机关各部室

全年开展

 

4、依申请公开工作

严格按照《条例》要求,及时审核受理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照《条例》规定提交的申请,并按照《条例》和有关制度对依申请公开程序规定,结合申请人要求,采取电子邮件、传真、纸质、电话等方式,在规定时限内予以答复。对于经审核后属于不能公开的申请事项,坚持依法有据、严谨规范、慎重稳妥的原则,主动与申请人沟通,采取灵活的方式、方法,耐心细致处理好申请。

    机关各部室

全年开展

 

  • 创建:枣庄市残联
  • 发表日期:2014-10-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