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枣庄市残联 2014年政务信息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
直属各单位、机关各部室:
现将《枣庄市残联 2014年政务信息公开工作要点》印发你们,请认真按要求做好相关工作。
2014年8月25日
枣庄市残联 2014年政务信息公开工作要点
根据《枣庄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全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枣政办发[2014]27号)精神,结合单位实际,制定本工作要点。
总体要求是: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和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进一步加强《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实施力度,加强队伍建设、深化公开内容、完善工作制度、规范公开流程、优化公开渠道,更好更全面地利用好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开展残疾人工作。今年抓好以下工作:
一、强化组织领导,确保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基础更加扎实。
1、进一步落实工作职责。进一步强化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领导,认真落实《条例》赋予的职责,保障必要经费。结合实际,至少配备1名兼职人员,积极组织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
2、切实抓好日常工作。切实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常态化、规范化轨道,认真做好月度报送、年报发布和简报信息报送、《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和网站信息更新发布等工作。
二、深化政务信息公开,切实服务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大局
1、稳步推进重点内容公开。根据市委、市政府的有关规定和要求,在原有主动公开的基础上,不断拓展信息公开范围。及时公开行政机关职责、内设机构、领导分工和公开目录;稳步推进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减缓审批信息公开、残疾人证核发程序、财政预决算信息和“三公”经费信息公开,进一步提高公众对残疾人工作相关信息的知晓度,为我市经济社会发展营造更加良好的政务环境。
2、逐步推进公共服务信息公开。逐步推进我市残疾人工作在项目、资金、政策、服务等方面信息的公开,逐步公开我单位在提供社会公共服务过程中制作、获取的信息,同时不断促进政府信息公开的规范化、制度化建设。
3、进一步规范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机制,进一步畅通依申请公开渠道。严格按照《条例》要求,及时审核受理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照《条例》规定向行政机关提交的申请,并按照《条例》和有关制度对依申请公开程序规定,结合申请人要求,采取电子邮件、传真、纸质、电话等方式,在规定时限内予以答复。对于经审核后属于不能公开的申请事项,坚持依法有据、严谨规范、慎重稳妥的原则,主动与申请人沟通,采取灵活的方式、方法,耐心细致处理好申请。
三、强化监督考核,不断健全政府信息公开长效机制
1、切实抓好业务培训。坚持以培训为抓手,积极参加政府信息公开业务培训,切实提升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的业务素质和工作水平。
2、进一步完善考核评分机制。不断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年度目标考核的评估指标,进一步细化考评标准,将日常评分和年底考核有机结合,不断提升政府信息公开考核评分机制的科学性和规范性。
附:枣庄市残联 2014年政务信息公开工作任务分解表
枣庄市残联 2014年政务信息公开工作任务分解表
工作任务 |
任务分解 |
责任单位 |
进度要求 |
备注 |
1、主动公开信息 |
市残联机关职责、内设机构、领导分工和所属事业单位相关信息等 |
办公室 直属各单位 |
全年开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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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减缓审批程序 |
行政审批窗口 |
10月底前完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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残疾人证核发程序 |
组联部 行政审批窗口 |
全年开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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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财政资金信息 |
财政预决算和“三公”经费预算 |
办公室 |
12月底全年前完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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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公共服务信息 |
残疾人救助项目相关信息 |
机关各部室 |
全年开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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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依申请公开工作 |
严格按照《条例》要求,及时审核受理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照《条例》规定提交的申请,并按照《条例》和有关制度对依申请公开程序规定,结合申请人要求,采取电子邮件、传真、纸质、电话等方式,在规定时限内予以答复。对于经审核后属于不能公开的申请事项,坚持依法有据、严谨规范、慎重稳妥的原则,主动与申请人沟通,采取灵活的方式、方法,耐心细致处理好申请。 |
机关各部室 |
全年开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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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创建: 枣庄市残联
- 发表日期: 2014-10-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