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成立枣庄市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年审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枣残工委〔2013〕2号

 

 

 

市直机关、团体、企事业及驻枣市属以上各单位,高新区各单位:

  为认真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残疾人就业条例》、《山东省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办法》、《枣庄市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办法》和枣庄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由地税部门代收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有关问题的通知》及枣庄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残联等四部门单位〈〈关于进一步调整完善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收缴体制意见的通知》精神,市政府残疾人工作委员会决定,对市直机关、团体、企事业及驻枣市属以上各单位,高新区各单位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工作进行年审。为了加强这项工作的领导,经研究决定,成立枣庄市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工作年审领导小组,现将名单通知如下:

组 长:孔德贵  枣庄市残联党组书记、理事长

副组长:徐春梅   枣庄市财政局副局长

孙中洲   枣庄市地税局副局长

沈道坦   枣庄市统计局副局长

吕  飞   枣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党委委员、人力资源服务中心主任

任怡春   枣庄市卫生局副局长

张光中  枣庄市残联副理事长

成 员:宋  杰  枣庄市财政局社会保障科科长

       谢承进  枣庄市地税局国际税务科科长 

    刘小川   枣庄市统计局社会科技统计科科长

    邵  涛  枣庄市卫生局副调研员兼医政科科长

    刘宪陵  枣庄市人力资源服务中心就业指导科副科长

    尹玉梅  枣庄市残联教就部副主任

        郑九十   枣庄市残疾人就业服务中心主任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残联,张光中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尹玉梅、郑九十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

 

 

二0一三年四月十五日

 

 

主题词: 就业   年审  领导小组  通知

报:省残联,市政府副市长、中共枣庄市纪委派驻第三纪检组

市政府残工委秘书处           2013年4月15日

印1200份

  • 创建: 枣庄市政府
  • 发表日期: 2013-05-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