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成立枣庄市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年审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枣残工委〔2013〕2号
市直机关、团体、企事业及驻枣市属以上各单位,高新区各单位:
为认真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残疾人就业条例》、《山东省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办法》、《枣庄市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办法》和枣庄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由地税部门代收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有关问题的通知》及枣庄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残联等四部门单位〈〈关于进一步调整完善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收缴体制意见的通知》精神,市政府残疾人工作委员会决定,对市直机关、团体、企事业及驻枣市属以上各单位,高新区各单位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工作进行年审。为了加强这项工作的领导,经研究决定,成立枣庄市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工作年审领导小组,现将名单通知如下:
组 长:孔德贵 枣庄市残联党组书记、理事长
副组长:徐春梅 枣庄市财政局副局长
孙中洲 枣庄市地税局副局长
沈道坦 枣庄市统计局副局长
吕 飞 枣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党委委员、人力资源服务中心主任
任怡春 枣庄市卫生局副局长
张光中 枣庄市残联副理事长
成 员:宋 杰 枣庄市财政局社会保障科科长
谢承进 枣庄市地税局国际税务科科长
刘小川 枣庄市统计局社会科技统计科科长
邵 涛 枣庄市卫生局副调研员兼医政科科长
刘宪陵 枣庄市人力资源服务中心就业指导科副科长
尹玉梅 枣庄市残联教就部副主任
郑九十 枣庄市残疾人就业服务中心主任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残联,张光中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尹玉梅、郑九十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
二0一三年四月十五日
主题词: 就业 年审 领导小组 通知
报:省残联,市政府副市长、中共枣庄市纪委派驻第三纪检组 |
市政府残工委秘书处 2013年4月15日 |
印1200份
- 创建: 枣庄市政府
- 发表日期: 2013-05-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