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山东省事业单位登记管理信息公开办法》第十五条规定,经枣庄市事业单位登记监督管理局审核,枣庄市残疾人就业服务部变更为枣庄市残疾人就业服务中心,现予公开。
事业单位登记管理信息公开备案书(适用变更登记)
填报单位(单位公章): 证书号:137040000033
事
业
单
位
备
案 |
根据《山东省事业单位登记管理信息公开办法》第十五条规定,将我单位登记管理信息公开情况向登记管理机关备案。 |
信息形成时间: |
2012-07-18 |
公开时间: |
2012-07-18 |
公开方式: |
网络,枣庄市残联网 |
公开位置: |
http://www.sdcl.org.cn:8093/ |
公开内容: |
2012年07月18日,经枣庄市事业单位登记监督管理局审核,我单位单位名称变更,由枣庄市残疾人就业服务部变更为枣庄市残疾人就业服务中心;单位住所变更, 由市中区解放路286号变更为新城和谐路492号市档案局大楼1楼,现予公开。 |
保密保证:本次公开内容未涉及国际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以及可能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区、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信息。 |
填表时间2012 年07月18日 |
填写人:刘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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登记
管理
机关
确认 |
根据《山东省事业单位登记管理信息公开办法》的规定,收到事业单位
《事业单位登记管理信息公开备案书》一份。 |
(盖章)
时间: 年 月 日 |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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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1、公开方式填写网络、广播、电视、报刊、办事大厅、公开栏或其他方式。 |
2、公开位置应填写信息公开的具体位置,能够据此直接查询到信息。例如:网络公开填写网址,报刊公开填写报刊名称、时间、版面,广播、电视公开填写台名、时间。 |
3、公开内容应填写信息名称和具体内容、可附页填写。 |
4、本备案书用A4纸正反面打印,一式二份,一份留登记管理机关,一份留事业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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