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残疾人 “两项补贴”标准再次提升

 

为进一步完善社会保障制度,兜牢残疾人基本民生保障底线,根据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关于提高困难群众救助保障标准的通知》(枣民字20249号),自2024年1月1日起,我市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标准:一、二级提高到189元/月,三、四级提高到142元/月;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标准:一级提高到170元/月,二级提高到142元/月。

一、补贴对象范围

(1)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对象为具有枣庄市户籍且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待遇、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第二代)的残疾人。
    (2)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对象为具有枣庄市户籍且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第二代)、无生活自理能力、残疾等级为一至二级的残疾人。
    二、申请办理流程

(1)申请材料:残疾人户口本、身份证、残疾证、低保证、补贴发放银行的银行卡(存折)复印件。

(2)办理途径:

线下方式:申请对象户籍所在地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社会救助窗口;

线上方式:“爱山东”APP社会救助服务专区填写信息并完整上传申请材料。

  • 创建:枣庄市残联
  • 发表日期:2024-04-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