枣庄市举办残疾鉴定专家培训班

 

残疾鉴定专家培训班开班仪式

  11月11-13日,枣庄市残疾鉴定专家培训班在市中区特殊教育中心二楼多媒体教室举办。市残联副理事长刘希武、市卫计委副调研员邵涛、市级残疾鉴定专家秦民安、张文山、王次俭、侯宗银等出席了开班仪式。各区(市)残疾鉴定专家、区(市)残疾人证目测领导小组成员、办证录入员、初审员等60余人参加了培训。培训班由市残联组联维权部主任季呈主持。

  开班仪式上,市残联副理事长刘希武、市卫计委副调研员邵涛分别作了讲话,市残联组联维权部主任季呈介绍了市级专家的基本情况。刘希武在讲话中指出, 残疾人证是认定残疾人及残疾类别、等级的合法证件,是残疾人享受国家和地方优惠政策的重要凭证,对于落实各项优惠措施,保障残疾人的合法权益、开展各项残疾人工作有着重要的意义。举办培训班是为了对各类专家进行集中系统培训,商讨解决鉴定中出现的问题,从而统一认识、统一标准,提高鉴定水平,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准确鉴定残疾类别和等级,准确认定残疾人,及时地核发残疾人证。没有评残鉴定就无法确定残疾人,因此这项工作直接涉及到残疾人的切身利益,是残疾人事业发展的基础,关系到社会稳定和谐。

  刘希武要求各级专家认真学习掌握残疾评定的各类标准,进一步增强责任心,提高对残疾鉴定工作的重视,在评定工作中,对于有意愿办证又符合残疾标准的申请人客观公正地给予残疾类别等级鉴定,保证残疾鉴定的准确性、公正性和权威性。

  邵涛在讲话中对各类专家提出了更高要求,要求专家要严格遵守职业道德,尽心履职,公平、公正、准确开展残疾鉴定工作,对于不符合残疾标准的申请人,必须坚决杜绝办理人情鉴定,严防假冒残疾人的现象发生,对造成严重问题的,一律依法处理。

  培训采用国务院批准实施的《中国残疾人实用评定标准》、中国残联和卫生部联合组织编写了《残疾人残疾分类和分级国家标准实施手册》。市级专家分别结合多年临床实践讲解了视力、听力、言语、肢体、智力、精神、多重七个方面的残疾鉴定标准,学员与讲师积极互动,共同学习、共同研讨、共同提高,促进了我市残疾鉴定工作的健康发展。

(组联部)

 

 

 

 

 

  • 创建: 枣庄市残联
  • 发表日期: 2016-11-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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