枣庄市举行向孤残儿童捐赠辅助器具仪式
5月15日是第二十六次全国助残日,枣庄市残联、市残疾人辅助器具服务中心在市儿童福利院举行向孤残儿童捐赠辅助器具仪式,向福利院的孤残儿童捐赠低背轮椅10辆、助行器10件、拐杖5副及助行车10辆,使孤残儿童切实感受到党和政府的关怀和社会大家庭的温暖。市残联副理事长王振义、市民政局副局长闫博出席捐赠仪式并讲话。
王振义副理事长在讲话中指出孤残儿童同健全儿童相比,其生理、心理和社会适应能力发展等方面存在较大障碍,随着年龄的增长,他们在就学和融入社会生活等方面也将面临更大困难,需要全社会的格外关心、格外关注。我国是联合国《儿童权利公约》和《残疾人权利公约》的缔约国,保障儿童的基本权利,尤其是满足孤残儿童在康复、教育、社会保障方面的特殊需求,是各级政府和全社会的责任。今年5月15日是第二十六次全国助残日,“关爱孤残儿童,让爱洒满人间”是今年助残日活动的主题。在全市人民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中央关于“五位一体”的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的战略布局,按照“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理念,决胜全面小康之际,切实做好残疾人民生托底补短工作,加快推进残疾人小康进程,让广大残疾人分享更多福祉,是各级党委、政府的职责,也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认真组织开展好助残活动,对于在全社会大力弘扬人道主义思想,倡导扶残助残的良好社会风尚,具有重要意义。
为开展好第二十六次全国助残日活动,枣庄市残联高度重视,市残疾人辅助器具服务中心争取财政资金33.62万元,购置轮椅、拐杖、助行器等多种类别的残疾人辅助器具以满足肢体残疾人的不同需求,使1000余名残疾人得到了救助,赢得残疾人的广泛好评。
(枣庄市残疾人辅助器具服务中心)
- 创建: 枣庄市残联
- 发表日期: 2016-05-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