枣庄市残联召开残疾人康复救助项目规范化管理会议
图为会议现场
8月5日,枣庄市残联召开了全市残疾人康复救助项目规范化管理会议。会议传达贯彻了省残联会议康复项目检查管理工作精神,对2011年至2013年全市残疾人康复救助项目疏理进行了部署,并对下一步康复救助项目的实施提出了规范化管理要求。
会议对省、市残联重点残疾人康复救助项目相关文件、项目实施规范化管理及注意事项进行了详细讲解;听取交流了各区(市)残联和康复机构工作开展情况、项目实施中存在的问题;部署了下一步工作计划安排,要求根据自查情况和省残联要求进行全面疏理工作,并对康复救助项目的规范化管理提出了要求。
在加强残疾人康复项目管理上,会议强调:
一要明确项目实施的原则。坚持阳光操作、公开公正的原则,项目执行单位都要向社会公布救助政策、工作流程、执行情况等;坚持以人为本、贫者优先的原则,优先救助家庭贫困和的特殊情况的残疾人,为他们提供就近就便快捷的服务;坚持质量第一、科学管理的原则,始终把确保残疾人康复效果作为工作的主要目标,规范管理,严格考核;坚持政府主导、部门配合、社会监督的原则,在政府的领导下,协同有关部门共同做好各项工作,并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
二要强化项目管理工作。一是实行规范化管理。各级、各有关单位必须严格按照各项残疾人康复救助项目实施方案规范执行,建立健全项目管理制度,明确职责、目标、任务、措施。二是实行动态化管理。对项目执行过程实行动态管理,对不符合项目要求的及时予以纠正、调整,对管理不善、康复效果差的定点康复机构限期改正,不能按期改正的撤销其定点康复机构资格。三是实行精细化管理。建立残疾人康复救助项目管理数据库和项目管理档案,与救助项目有关的资料必须建立专门档案,并确保资料真实、齐全。四是实行公开化管理。按照公开、公正的原则实施项目,做到救助政策、救助对象、救助资金三公开,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
三要建立监督检查制度,加强对项目实施情况的督导检查。各级残联要联合相关部门对项目执行、康复效果、经费收支、资金使用绩效和管理等情况定期进行检查督导。
四要完善监管和问责机制,以保证事业的健康和活力。“十二五”康复项目资金大多以财政专款的方式下拨,各地要严把招投标关、资金管理关、服务质量关和检查验收关,制定相关的管理办法,形成用制度规范从政行为、按制度办事、靠制度管人的机制,坚决杜绝腐败现象的产生。要切实加强康复管理干部队伍建设,解决有人干事、会干事、干好事、不出事问题,为全市残疾人事业的发展尽心尽力。
全市残联系统康复部主任、残疾人康复机构项目负责人共30人参加了会议。
- 创建: 枣庄市残联
- 发表日期: 2014-08-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