枣庄市残联扎实推进残疾人“整体赶平均、共同奔小康”工程

 

 

    近期,枣庄市制定出台了《枣庄市残疾人“整体赶平均,共同奔小康”工程实施方案》(枣残工委〔2013〕3号),确定了以全面实施“整体赶平均、共同奔小康”工程(以下简称“残疾人奔康工程”)为总抓手,以加快推进残疾人社会保障体系和服务体系建设为主线,完善促进残疾人事业发展的政策法规,不断提高残疾人发展水平和生活质量,同全市人民一道共同实现小康的工作目标。为落实好“残疾人奔康工程”各项任务,2013年全市投入资金2000余万元,扎实推进10项工程。

    一是实施就业创业工程。投入40万元积极培育各类就业扶贫基地,开展市级残疾人就业优秀基地、示范基地创建和残疾人创业标兵、致富能手评选表彰活动。奖励3处市级示范基地9万元,奖励11处市级优秀基地11万元;奖励20名市级创业标兵6万元;奖励70名致富能手14万元。

    二是实施扶贫救助工程。2013年相继出台了《枣庄市农村残疾人扶贫开发规划(2011-2020年)》(枣政办发〔2013〕20号)和《落实<规划>目标任务工作方案》(枣残工委〔2013〕1号),帮助贫困残疾人脱贫致富。全市筹集资金110余万元,走访贫困残疾人家庭4100余户。投入142.6万元扶持资金做好省直“第一书记”帮包村“助残致富奔小康”项目,帮助贫困残疾人家庭增加收入。

    三是实施温馨安居工程。投入300余万元改造300户贫困残疾人住房;投入20万元为200户危房改造户配备生活用品;切实做好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救助项目,在省级资金配套实施100户的基础上,争取市级资金30万元,共为240户贫困肢残人家庭实施了无障碍设施改造,并向500户聋人家庭发放了电子门铃,

    四是实施扶残助学工程。投入31.5万元为192名新考入大中专院校的残疾学生及贫困残疾人家庭子女发放助学金;鼓励支持特教学校、康复机构等开展残疾儿童学前康复教育,对义务阶段阶段贫困残疾学生落实“三免一补”政策。

    五是实施社会保障工程。投入695.5万元为11592名低保重度残疾人发放每人每月50元生活补贴;为1205名残疾人发放燃油补贴31.33余万元。对参加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和城镇居民养老保险的重度残疾人,政府按每人每年100元标准为其代缴养老保险费;参加新型农村医疗的残疾人参合费用由政府承担,重度残疾人参加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参合费用由政府承担,并随着筹资水平的提高,逐步提高门诊和住院报销比例。扩大报销范围,将白内障复明手术、精神病医疗康复、脑瘫儿童康复训练、畸残矫治等纳入医疗报销范畴。     

    六是实施托养安养工程。推进托养服务机构建设,提高托养服务的能力和水平。实施“阳光家园计划”,以机构托养、日间照料、居家安养为主要形式,投入67万元托养残疾人786人。

    七是实施康复服务工程。投入430余万元为336名0-6岁残疾儿童提供康复救助;投入100万元为近700名贫困精神病患者医疗康复救助;投入90余万元为1150名白内障患者实施复名手术;投入50多万元建设20个市级残疾人社区康复站示范站,免费提供残疾人用具1200余件,培训残疾人社区康复协调员350人;投入60余万元开展“残疾人辅助器具服务示范区”创建工作。

    八是实施法律维权工程。健全信访工作站、助残志愿者联络站、法律救助工作站“三位一体”的残疾维权网络,发挥市综治委维护残疾人权益工作小组作用,进一步完善维权工作机制,为残疾人提供全方位法律维权服务。

    九是文化健身工程。组织开展了全市残疾人文艺汇演、残疾人歌手大奖赛、助残日大型文艺演出等活动。在枣庄日报社刊发12期《春天的事业》专版,市广播电台开办了每周两档的《生命之光》专题节目,市电视台开播了《共享阳光》手语新闻综合栏目。不断加强残疾人体育工作力度,制定优秀残疾人运动员上学、就业、保险、表彰奖励等有关政策,在全省率先成立了市残疾人体育协会,广泛开展适合残疾人的群众性体育活动。

    十是实施人才培育工程。投入70万元开展人才培育活动,举办残疾人工作者培训班5期,培训200人次;举办残疾人技能培训10期,培训残疾人320名。建立残疾人优秀人才库,大力表彰残疾人先进典型。组织开展残疾人职业技能竞赛和残疾人岗位精英赛,为残疾人公益岗位和各类用人单位输送优秀残疾人人才。

市残联教就部

 

 

  • 创建: 枣庄市残联
  • 发表日期: 2013-11-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