枣庄市残联行政审批窗口认真梳理年检事项
为进一步推进行政审批改革工作,结合“两集中两到位”回头看活动,按照枣庄市纪委统一部署和市行政审批中心的统一要求,市残联行政审批窗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残疾人就业条例》(国务院令第488号)、《山东省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办法》(省政府令第115号)、《枣庄市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办法》(市政府令第59号)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国务院关于第六批取消和调整行政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认真梳理了残联部门负责的年审事项,经梳理和对照审查,市残联行政审批窗口现有年审事项一项,即: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年审,属即办件,市直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每年4-6月份在窗口集中参加年审,窗口按照法律规定核实各单位上年度按比例安排残疾人数,依法推进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促进我市残疾人事业健康发展。
市残联行政审批窗口:季呈
- 创建: 枣庄市残联
- 发表日期: 2013-03-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