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儿庄区进一步规范残疾人证办理工作

 

  残疾人证是认定残疾人及残疾类别、等级的合法证件,是残疾人享受国家和地方政府优惠扶助政策的重要依据。近年来,涉及残疾人的优惠政策陆续出台,残疾人证的规范管理显得尤为重要。近日,我区出台《关于进一步规范残疾人证办理工作的通知》,就进一步加强残疾人证办理工作,维护残疾人证的严肃性和权威性提出明确要求。

  《通知》对我区残疾人证的申请、审核、等级评定的程序和管理做了进一步的明确和规范,尤其是残疾评定方面,严格按照《中国残疾人实用评定标准》、病历及相关资料进行评定,对残疾等级达不到评定标准的不予评定,残疾不明显的,须出具县级或以上医院相关病历或诊断证明。区残联成立了以理事长为组长的残疾人证评定领导小组和目测领导小组,6位鉴定专家组成残疾专家评定小组,明晰了办证人员、定点医院以及鉴定医生的问题追究、追责等内容。

  《通知》对残疾评定时间进行了调整:为每月25日至月末(周末、节假日不评定),自区残联受理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领取人持申请人身份证原件到户口所在地镇办残联领取并填写《残疾人基本服务状况和需求信息数据动态更新登记表》。对残疾人证的遗失补发、证件污损、户口迁移、等级变更、注销等程序进一步明确。

  区残联积极推进办证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将残疾证管理办法和办理流程等制度上墙,做到服务流程公开、办事依据公开、办事时限公开。坚持一次性告知制、限时办结制和责任追究制,方便快捷地为残疾人服务。(台儿庄区残联  张曼)

  • 创建: 枣庄市残联
  • 发表日期: 2017-04-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