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中区残联组织学习《残疾预防与残疾人康复工作条例》
学习《残疾预防和残疾人康复工作条例》
学习《残疾预防和残疾人康复工作条例》
近日,国务院总理李克强签署了第675号国务院令,公布了《残疾预防和残疾人康复条例》(简称《条例》)。为及时、全面、准确把握文件新内容、新变化,3月13日下午,区残联召开专题会议,组织全体干部职工集中学习了《条例》。《条例》全文共6章36条,是首次以法规的形式明确了国家、社会、公民在残疾预防和残疾人康复工作中的责任,从制度层面对完善预防机制、提升康复能力予以推动。
专题会议上,白清涛理事长就贯彻落实《条例》提出了要求:一是要提高认识,切实增强做好残疾预防与残疾人康复工作的紧迫感、责任感,严格执行本《条例》,依法保障残疾人的合法权益;二是要结合全区残疾人康复工作实际和建设区残疾人康复中心的有力契机,抓好总体规划,突出重点,积极争取财政经费保障与支持,落实好残疾人康复救助项目,为实现残疾人“人人享有康复服务”的目标提供有力保障;三是要加大《条例》的宣传力度,扩大《条例》的社会知晓面和普法覆盖面,努力营造全社会关心残疾人、支持残疾人康复事业发展的良好社会风尚。
黄 彬
- 创建: 枣庄市残联
- 发表日期: 2017-03-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