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儿庄区残疾人”两项补贴“提标扩面
为了贯彻落实好《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国发[2015]52号文件全面建立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制度的实施意见》,台儿庄区残联协同区民政、区财政部门共同推进我区残疾人“两项补贴”提标扩面,全面建立了残疾人“两项补贴”制度,确保“两项补贴”全面落实。“两项补贴”标准均提高至每人每月80元。
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对象由原来低保重度(听力言语除外一二级)残疾人扩大到低保所有持证残疾人,不再受残疾类别、级别的限制;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对象由原来就业年龄段的重度(一二级)肢体、智力、精神残疾人扩大到重度(一、二级)视力、肢体、智力、精神残疾人,不再受年龄的限制。“两项补贴”拟每季度发放一次,时间为每季度第一个月10日前发放。“两项补贴”发放采取社会化形式,由区财政局根据区民政局和区残联审定的发放名单和金额,按月通过金融机构转账存入残疾人账户。残疾人两项补贴不计入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的收入。领取工伤保险生活护理费、纳入特困人员(城市“三无”和农村“五保”)供养保障的残疾人不享受残疾人两项补贴。符合条件的残疾人,需残疾人本人或监护人带着身份证、户口本、低保证、残疾人证,到乡镇(街道)社会救助“一门受理、协同办理”窗口提交申请材料。
区民政局主要是履行主管部门职责,做好资格审定、补贴发放、监督管理等,推进残疾人“两项补贴”制度与相关社会福利、社会救助、社会保险制度有机衔接。区财政局主要是加强资金保障,及时足额安排补贴资金及工作经费。区残联主要是发挥“代表、服务、管理”职能,及时掌握残疾人需求,严格残疾人证发放管理,做好残疾人等级审核。
台儿庄区残联 张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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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创建: 枣庄市残联
- 发表日期: 2016-08-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