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亭区残联普法宣传及执法活动计划
为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加强残疾人对保障残疾人法律法规的学习和了解,提高残疾人的依法维权意识和维权能力,提升残疾人自我保护水平,形成保障残疾人权益的良好社会氛围,区残联根据工作实际2015年计划开展系列法制宣传活动:
(一)大力开展学法、守法、用法活动,以提高残联干部职工法律知识为目的,不断提高干部职工法制水平,建立和完善依法行政工作制度。
(二)围绕中心工作,举办各种法制讲座,开展多种形式、多种渠道的社会宣传,充分利用各种有效方式和媒体向社会各界宣传残疾人工作的法律法规。充分利用“全国助残日”、“国际残疾人日”、“国际聋人节”、“国际盲人节”等载体开展强化普法宣传和咨询活动,加强对《残疾人保障法》、《残疾人教育条例》、《残疾人就业条例》等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同时利用宣传车、广播、电视、网络等工具广泛宣传,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
(三)认真开展“12·4”法制宣传日活动,立足于本单位、本系统业务人员先学法,并组织有关骨干人员进行法律知识培训。积极做好“12·4”法制宣传日法律咨询,利用板报、墻报、小册子和一些典型案件实例进行宣传,从而进一步提高广大干部职工对法律法规等知识的认识,全面推进依法治理、依法行政工作,推进各项残疾人工作步入法制化、规范化的轨道。
(四)普法宣传教育阶段性工作。一是年初至3月底,残联干部职工主要学习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促进残疾人事业发展的意见》。二是4月初至8月底,主要学习专业法律法规,包括《残疾人保障法》、《残疾人教育条例》、《残疾人就业条例》等法律法规。同时开展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年审工作。三是10月初至12月上旬,学习国家有关法规政策及相关法律文件,特别是国家和省、市有关发展残疾人事业的相关文件精神。以及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的征收工作。四是12月中旬至年底为总结阶段。召开本系统普法宣传和依法治理工作会议,总结普法宣传教育工作中取得的成绩,表彰先进,查找存在的问题和不足。
山亭区残联 许玲
- 创建: 枣庄市残联
- 发表日期: 2015-03-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