滕州市五千余名低保重度残疾人将获生活补贴
向贫困残疾人发放生活补贴,可以切实解决他们的实际生活困难,对于进一步改善残疾人的基本生活状况,缩小与社会平均生活水平差距具有重要现实意义。为认真贯彻落实好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切实解决残疾人最关心、最迫求、最直接的现实问题,滕州市残联积极作为、真抓实干,在充分调查摸底的基础上,会同市财政局出台了《关于做好全市低保重度残疾人生活补贴工作的通知》,落实了市级补贴资金,目前177余万元的生活补贴资金已经到位,全市5929名低保重度残疾人上半年的生活补贴将陆续开始发放。
按照《关于做好全市低保重度残疾人生活补贴工作的通知》的文件规定,我市低保重度残疾人是指具有辖区常住户口,享受城市或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持有第二代残疾人证且残疾等级为一、二级的视力、肢体、智力和精神类别的残疾人,按照每人每月50元的标准发放。生活补贴资金遵循属地统一管理、财政投入为主、多渠道筹集的原则,实行分级负担,由各级列入预算。纳入补贴范围的残疾人员,每年将定期领取生活补贴资金。
为保证这项工作切合实际,真正把补贴资金用到最需要帮助的残疾人身上,市残联自今年4月份开始对全市残疾人进行摸底调查,镇(街)残联做了大量细致的筛查工作,逐村到户的核实,一丝不苟的记录,将符合条件的残疾人员信息及时登记汇总,经镇(街)残联初审后,市残联又进行了审查备案。审核过程中,市残联严格按照残疾人证(第二代)和低保证两证俱全的原则,对不符合条件及信息输入有误的人员信息进行了反馈,并及时督促镇(街)残联修正。同时,积极协调市财政局,出台了相应的补贴资金管理办法,及时落实匹配资金,及时调度匹配资金落实情况。实施资金发放动态化管理,确立了受助人员定期审核制度,及时将新符合条件的人员纳入补贴范围,从而确保了补贴资金发挥最大的社会效益。
滕州市残联
- 创建: 枣庄市残联
- 发表日期: 2014-07-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