滕州市60名残疾大学生和残疾人子女大学生得到资助

 

 

        10月23日上午, 滕州市残疾人大中专新生救助金发放仪式在市劳动就业办公室五楼会议室举行,对今年考入大中专院校的残疾大学生和残疾人子女大学生进行救助。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徐海江出席仪式并作重要讲话,会议由市残联理事长常庆吉主持。


         这是自2003年以来,我市连续5年开展的“阳光助学”活动,帮助这些家庭经济困难的残疾人大学生和贫困残疾人家庭子女完成学业。此次受助学生60人,现场发放助学金11万元。根据不同的教育层次和家庭困难程度,对16名残疾人大学生分别救助4000元(硕士研究生)、3000元(大学本科)、2000元(专科)、1000元(中专);对44名贫困残疾人子女大学生分别救助2000元(硕士研究生)、1500元(大学本科)、1000元(专科)、500元(中专)。


         近年来,我市一批批残疾学生及残疾人子女经过自己的努力奋斗,考入了大中专院校,实现了人生价值。为使这些存有特殊困难的学生顺利入校完成学业,市残联采取了一系列救助扶持措施,建立救助经济困难家庭大学生的长效机制,出台了《滕州市救助特困残疾学生和特困残疾人家庭子女暂行办法》,加大了对符合条件学生的救助力度,有效地解决了贫困残疾学生的就学难问题,没有一名考上大中专院校的贫困残疾学生及其子女因交不起学费辍学,充分保障了残疾人的合法权益,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构建和谐社会进程中发挥了重要作用。


         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局长王印德、副局长杜辉、市残联副理事长杨颖超、市财政局社保科科长姜涛参加救助仪式并在主席台就座;市残联各部室主任、市残疾人就业服务所全体人员和21个镇街残联理事长、专职干事共120余人参加救助仪式。


滕州市残联/李景琚  续继营

 

 

  • 创建:枣庄市残联
  • 发表日期:2012-12-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