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一步加强市残联机关党的建设的实施意见
枣残联党组〔2017〕5号
为深入贯彻市委《关于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进一步加强市直机关党的建设的意见》(枣发〔2017〕5号)精神,切实把全面从严治党贯穿市残联机关党的建设全过程,坚持服务中心、建设队伍,坚持突出重点、整体推进,坚持问题导向、标本兼治,全面加强机关党的思想、组织、作风、反腐倡廉和制度建设,推动市残联机关党建工作全面进步、全面过硬,不断提高管党治党科学化水平,特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切实抓好思想政治建设,坚持用党的理论武装党员干部
(一)深入学习贯彻十八届六中全会、十九大及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把学习贯彻十八届六中全会、十九大及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作为首要政治任务,组织党员干部读原著、学原文、悟原理,做到“四个吃准学透”,即把系列重要讲话的时代背景和重大意义吃准学透,把系列重要讲话的鲜明主题和科学体系吃准学透,把系列重要讲话贯穿的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吃准学透,把系列重要讲话中体现的立场观点方法吃准学透,在系统把握、深化理解上下功夫,在学用结合、指导实践上求深入,使广大党员干部成为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的主动学习者、自觉实践者和模范贯彻者。通过学习讨论,引导广大党员深刻认识习近平总书记核心地位的重大意义,深刻认识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性、紧迫性,把维护习近平总书记核心地位、维护党中央权威,体现到推进全面从严治党、营造良好政治生态的具体行动上,落实到推进残疾人事业发展的实际成效上。
(二)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全面推进学习型党组织建设,将“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作为机关党建工作的重要内容,利用“28日党员活动日”和“齐鲁先锋在线学习”平台,创新学习形式,通过领导干部讲党课、先进模范讲事迹、一线党员讲体会等方式,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扎实开展。在“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中,各级党组织书记要以身作则,率先垂范,亲自主持制定年度学习教育计划,每年党组织领导班子学习不少于56学时,党员集中学习不少于32学时;各支部每周至少开展1次集体学习;每季度至少举办1场专题报告会;每季度至少组织1次学习研讨。建立完善党员教育培训管理制度和考核制度。
(三)抓好理想信念、社会主义道德和法治教育。加强党内政治文化建设,筑牢信仰之基、补足精神之钙、把稳思想之舵。抓好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和“中国梦”的宣传教育,加强党史党章、党规党纪、形势政策的学习教育,增强党员干部的政治定力。深入学习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意见》,积极探索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新路径,引导党员干部继承、发扬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弘扬中华民族传统美德。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工作,组织开展“法律进机关”等普法宣传教育活动,增强机关党员干部的法治思维和依法履职意识,做遵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模范。
(四)加强和改进机关思想政治工作。认真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教育引导党员干部明辨是非、澄清模糊认识,消除思想“误区”和认识“盲区”,不断增强党员干部的政治敏锐性和政治鉴别力,切实筑牢意识形态防线。坚守舆论阵地,在大是大非和政治原则问题上把好方向,敢抓敢管,敢于斗争。广泛开展谈心交流活动,做到“五必谈”(工作变动必谈、情绪波动必谈、职务任免必谈、工作失误必谈、发生违纪必谈),及时了解掌握党员干部的思想动态、精神状态,注重思想引领、人文关怀和心理疏导,对苗头性、倾向性、普遍性问题,及时提出改进意见,帮助解决工作和生活中的实际困难。完善党员干部思想动态分析报告和教育引导机制。
二、严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进一步规范党内政治生活
(五)尊崇党章党规。以党章为根本遵循,引导党员干部带头尊崇党章,认真学习党章,自觉遵守党章,坚决维护党章。强化党规党纪教育,认真学习《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等党内法规,不断增强党员意识和党章意识。党员干部自觉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做到坚守政治信仰、站稳政治立场、把准政治方向。强化纪律执行,进一步扎紧制度笼子。坚持把违反政治纪律问题作为纪律审查的重要内容,坚决维护中央权威,保证中央政令畅通,绝不允许上有政策、下有对策,绝不允许有令不行、有禁不止。
(六)严肃党内政治生活。认真落实《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严格执行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三会一课”、党员党性分析、民主评议党员、党员领导干部参加双重组织生活会、“28日党员活动日”等制度,使每名党员都能受到党内政治生活的教育和锤炼。切实提高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质量,用好批评与自我批评武器,开展积极健康的党内思想斗争。党员干部必须严于自我解剖,对发现的问题要深入剖析原因,即时整改。市残联党组要严格执行《县以上党和国家机关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若干规定》,增进党性原则基础上的团结,做好对所属各支部组织生活会的督促检查和指导工作。同时,认真落实双重组织生活会制度,做到“6个一”:以普通党员的身份参加所在支部的一次学习讨论、开展一次谈心谈话、带头讲一次党课、参加一次专题组织生活会、参加一次民主评议党员、建立一个党建工作联系点。
(七)严格党员发展与管理。认真贯彻《关于加强新形势下发展党员和党员管理工作的意见》,坚持以严的标准要求党员、以严的措施管理党员、以严的纪律约束党员,制定和落实党员发展年度计划,提高发展党员质量,优化党员队伍结构,严格党员日常监督,稳妥处置不合格党员。建立健全党内激励关怀帮扶机制,从思想、工作、生活上关心党员。开展党员创先争优、志愿服务等活动,培育宣传基层党员典型,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严格党费核算标准,主动按时足额交纳党费,并及时予以公布。
三、坚持强基固本,进一步加强机关党的组织建设
(八)夯实机关党建工作基础。认真贯彻《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切实把各项要求落到实处。不断加强机关基层党组织建设,严格执行基层党组织按期换届规定。总支、支部每3年进行一次换届,换届时严格落实“两请示、一报告”制度。规范党支部和党小组活动,建立健全组织生活各项制度。制定和落实年初总支、支部书记抓党建年度“三张清单”,年底进行抓党建述职评议,不断夯实基层党组织工作基础,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切实增强基层党组织的创造力、凝聚力、战斗力。
(九)加强党务干部队伍建设。建设一支政治坚定、结构合理、精干高效、充满活力的机关专兼职党务干部队伍。严把党务干部入口关,基层党组织书记要由单位党员主要负责人或分管政工人事工作的党员负责人兼任,总支、支部设立纪检委员。严格执行总支、支部委员候选人先向市直机关工委请示制度,与市直机关工委沟通后再启动选举程序。如市直机关工委认为候选人不符合条件,则应按照要求重新提出候选人。注重选拔优秀后备干部和有培养前途的中青年业务骨干到党务工作岗位锻炼,党务干部和业务干部适时进行双向交流。
(十)开展党支部规范化建设。制定机关党支部规范化建设实施方案,进一步规范机构设置、工作职责、工作制度、阵地建设,严格规范布置标准,达到“七有”条件,即有活动场所、有门牌标识、有职责分工、有上墙制度、有工作计划、有档案资料、有检查落实。设立党建办公室和党员活动室,配备好电化教育设施,建立机关党建工作微信群。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结合残联工作实际,开展机关党建品牌和基层党建示范点创建工作,发挥党建的引领作用,以党建成效提高业务工作实效。
四、坚持巩固深化,进一步加强机关党的作风建设
(十一)拓展和深化党的作风建设成果。围绕市委 “强市、富民” 两大战略任务和着力推动“三个跨越”、加快构建“四大体系”总体布局,坚持干在当下,成在实处,把服务发展作为抓好党建工作的切入点、结合点和突破口点,巩固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把“三严三实”、“两学一做”融入经常性学习教育,引导党员干部深学细照笃行。坚持不懈推进党的群众路线、群众观点。坚持问题导向,贯彻从严要求,推动党员干部自觉践行“三严三实”要求,保持开拓进取、奋发有为的朝气,砥砺攻坚克难、锐意创新的勇气,强化勇于负责、敢于担当的锐气,形成想作为、敢作为、善作为的良好风尚,努力以作风建设新成效推进残疾人事业新发展。
(十二)严格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持续推动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市委实施办法贯彻落实,细化实化要求。盯住突出问题,看住重要时间节点,严防公款购买赠送年货节礼、违规公款吃喝、违规发放津补贴、奖金、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违规参加老乡会、校友会、战友会等问题反弹。加大“庸懒散”整治力度,严格依纪依法办事,坚决杜绝自由散漫、不作为、乱作为等不良行为。继续推进党务公开,及时通过党员会议、党务公开栏、市残联网站等形式公布党务信息。认真落实《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及相关配套制度,确保厉行勤俭节约的各项规定落实到位。
(十三)密切联系和服务群众。增强宗旨意识,密切联系和服务群众,特别要结合残联的职责定位联系和服务好残疾群众。认真贯彻落实党员干部直接联系服务群众的相关要求,严格执行领导干部调查研究、联系基层、接待群众来访等制度。组织开展党员进社区、志愿服务、结对帮扶、义务劳动等主题教育实践活动,至少每季度带队到帮扶联系村开展1次联建工作,每月进社区开展1次志愿服务活动,每年至少为社区和群众办1件实事,每年在单位内部开展1次作风评议活动。不断创新工作载体,利用每年“爱耳日”、“助残日”等开展系列扶残助残活动,引导党员干部深入基层、深入群众,自觉践行党的根本宗旨和群众路线。
五、严格落实主体责任,坚持不懈地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十四)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主体责任。完善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责任制,成立市残联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工作落实和督促检查。将党风廉政和反腐败工作纳入市残联总体工作部署,与业务工作同安排、同部署。分层签订党风廉政建设目标责任书,进一步明确责任。每年至少一次向市委、市纪委报告主体责任落实情况。
(十五)深化学习,加强廉政文化建设。认真学习贯彻《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同学习贯彻执行党章、廉洁自律准则、纪律处分条例、问责条例等党内法规结合起来。加强廉政文化教育。坚持把改进作风与加强党性教育结合起来,适时组织廉政警示教育、政德文化教育活动,组织党员干部观看廉政警示教育专题片,增加党务干部培训廉政教育内容,督促引导党员干部带头执行廉洁自律准则,培养高尚道德情操,自觉抵制不良风气,以良好的机关作风推动市残联系统风气持续好转。
(十六)加强党内监督,强化制度执行力。认真落实《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通过严格党内组织生活、党员民主评议、谈心谈话提醒等措施,对党员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遵守党章和其他党内法规、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贯彻民主集中制、落实市委市政府重大决策部署等情况进行监督,促其养成在监督下工作生活的习惯。严格执行党组议事规则,凡属重大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要项目安排和大额度资金的使用,由党组会议集体讨论决定。进一步推进党务、政务公开。建立健全精准监督工作机制,进一步梳理分析廉政风险点,列出清单,强化风险点防范、监控。坚持党内谈话制度,市残联党组成员与直属单位(部室)主要负责人至少开展一次廉政谈话。每年至少召开一次全体党员大会,总结市残联上一年度工作完成情况,部署本年度工作任务。
六、坚持齐抓共管,落实从严治党责任
(十七)设立市残联党建工作领导小组。由市残联党组书记任组长,党组成员任副组长,直属单位党员主要负责人、机关各部室党员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残联机关,分管政工人事工作的党组成员任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领导小组对市残联党的建设工作实施统一领导,定期召开会议,听取情况汇报,统筹谋划和全面推进,协调解决存在的突出问题。
(十八)落实机关党建工作责任制。 坚持和完善党组书记负总责、党组成员分工负责、所属各党支部具体落实的党建工作责任体系。党组书记要认真落实市委提出的机关党建走在前、作表率的要求,切实履行抓党建第一责任人的职责,从市残联实际出发,主持研究制定党建工作长期规划、年度计划和重大政策措施,自觉履行从严治党责任。党组成员要落实“一岗双责”,强化党建责任,把落实党建工作的责任和分管工作的责任有机融合、一体推进。各党支部要按照市委和党组要求,精心组织协调,抓好工作落实,开展机关党建各项工作,确保党建工作真正落地生根。
(十九)严格执行机关党建述职评议制度。坚持好承诺、述职、评议、考核、问责“五位一体”工作机制,真正做到敢管敢治、严管严治、长管长治,确保实现全面从严治党一体化、全覆盖。每年年底前,党支部书记要向全体党员作一次述职报告,接受全体党员的评议。同时,所属各支部要向市残联党组述职并报送述职报告,接受党建述职评议考核。
(二十)提高党建工作信息化水平。在市残联门户网站进一步完善机关党建工作栏目,及时宣传报道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党章党规和相关党建工作信息。加大“共产党员”等微平台推广使用力度,健全完善机关党建微信群,引导党员特别是党务工作者注重运用微博、微信、手机客户端等开展工作,提高机关党建信息化水平。
2017年4月6日
- 创建: 枣庄市残联
- 发表日期: 2017-07-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