枣庄市残联关于下发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学习制度》《考勤制度》《补课制度》的通知

 

枣残联党组〔2009〕4号

各党支部,各部室及直属单位:


      为了认真扎实地开展学习实践活动,确保学习实效,按照市委学习实践活动办公室和指导检查组的要求,市残联学习实践活动办公室制定了《学习制度》、《考勤制度》、《补课制度》,现予以下发,请各党支部、各部室及直属单位认真贯彻执行。
   
               
                                                                                       二00九年三月九日

 

学  习  制  度

 

    按照市委学习实践活动办公室和指导检查组的要求,为确保市残联学习实践活动人员、时间、内容、质量“四落实”,特制定本制度。

    (一)学习组织。以党支部或单位组织学习。学习实践活动办公室确定每次学习的具体时间、内容、方法与步骤。 各支部、单位也可以自行安排。

    (二)学习内容。学习中央规定的必读书目。全体党员重点学习《毛泽东邓小平江泽民论科学发展》、《科学发展观重要论述摘编》和中央7号文、《残疾人保障法》、中残联五代会文件等;县处级领导干部增加《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领导干部学习文件选编》一书。

    (三)学习形式。采取集中学习与分散学习相结合,读原文与听专家辅导、看录像结合,讨论交流与学习身边典型相结合,集中辅导与个别辅导相结合,坐下来学习与走出去参观考察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四)学习时间。集中学习时间为每周一、三、五下午,自学时间一般安排在工作间隙。离退休干部(职工)中的党员,视其身体状况可在家自学。

    (五)学习地点。党组成员的集中学习、在职党员的集中学习在会议室进行,各党支部或直属单位的集中学习由各党支部书记或单位负责人根据情况安排。

    (六)学习纪律。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不少于3次,全体党员集中学习时间不少于30学时。认真执行学习考勤制度和学习时间规定,不得迟到、早退或无故旷课。

 

考  勤  制  度

 

    为确保学习实践活动的实效,提高学习实践活动的参与率,特制定本制度。

    (一)学习实践活动办公室按照领导小组要求,建立考勤制度,并根据活动开展情况,分阶段制作考勤表,对参学人员进行考勤登记。

    (二)严格落实考勤制度。每次活动前,要由专人对参学人员出勤情况按“参加、未参加、请假”分类进行统计,及时分析缺勤原因。

    (三)学习实践活动办公室将定期对各部室、各直属单位或各党支部的考勤情况进行通报。对无特殊理由出现的旷课情况,要追究相关部室、单位负责人和当事人的责任。

    (四)对因公、因事请假缺勤者,实行补课制度。

 

补  课  制  度

 

     为使缺课党员及时跟上学习实践活动的进程,始终与学习实践活动的安排同步,特制定本制度。

    (一)对特殊情况需请假并缺课的党员,各党支部要指定专人根据缺课内容,安排适当时间进行补课。    

    (二)缺课党员要自觉主动地向党支部报告缺课的时间和内容,接受补课。

    (三)各党支部负责对缺课党员进行补课的同志要认真履行职责,耐心详细讲解补课内容,并进行补课登记。

    (四)缺课及补课情况报学习实践活动办公室,学习实践活动办公室要对各小组落实补课制度的情况进行抽查,防止走过场。

  • 创建:枣庄市残联
  • 发表日期:2013-03-14